英国新版《成人高血压管理指南》用药指导意见
2006年6月28日,英国临床优化研究所(NICE)、英国国家慢性病协作中心以及英国高血压学会(BHS)联合发布了新的《成人高血压管理指南》。
新指南的主要用药建议
新指南根据最新的荟萃分析结果,提出如下建议:
1. 55岁及以上的高血压患者、初始治疗首选钙拮抗剂(CCB)或噻嗪类利尿剂治疗。
2. 55岁以下的高血压患者初始治疗首选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ACEI),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(ARB)。
3. 如果初始治疗是CCB或噻嗪类利尿剂,需要联用第2种降压药物,则应加用ACEI(或ARB);如果初始治疗是ACEI(或ARB),需要联用第2种降压药物,则应加用CCB或噻嗪类利尿剂。
4. 如果需要三药联合,应该是ACEI(或ARB)加用CCB及噻嗪类利尿剂。
5. 如果三种药物已足量使用而血压仍未控制,应考虑加用第4种降压药物和(或)寻求专家建议。
6. 如果需要第4种降压药物,应考虑如下建议之一: 加大噻嗪类利尿剂剂量,或加用另一种利尿剂(建议严密地监测),或β受体阻滞剂或选择性α受体阻滞剂。
7. 如果四种药物足量使用血压仍未控制,应尽快寻求专家建议。
8. β受体阻滞剂不再作为高血压初始治疗的首选药物,但在年轻的高血压患者,尤其是ACEI及ARB不能耐受或禁忌时,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以及有交感驱动增加证据时可以考虑使用。在上述情况下,如果初始治疗使用β受体阻滞剂且需联用第2种降压药物,则应加用CCB而非噻嗪类利尿剂,以减少发生糖尿病的风险。
9. 对于已采用β受体阻滞剂而血压仍未获控制(大于140/90 mmHg)的患者,应当按照治疗法则重新制定方案。
10. 对于方案中已采用β受体阻滞剂且血压得到良好控制(140/90 mmHg或更低)的患者,应建议在长期随访的前提下长期维持这种治疗方案。对于这些患者,并无绝对地需要采用其他药物来替代β受体阻滞剂。
11. β受体阻滞剂撤药时,应逐步递减药物剂量。对于有β受体阻滞剂明确应用指征的患者,例如有症状的心绞痛或心肌梗死,则不应停用β受体阻滞剂。